狗未栓绳被撞死,主人索赔数万,法官判决:你全责!
各位看官老爷们,大家吼啊!
最近啊,小编看到一个新闻,贼溜贼溜的,忍不住跟大家伙唠两句。事情是这样的:南京江宁一位赵姓市民遛狗时,那叫一个潇洒自在,连狗链子都不用,任由自家小黑狗在马路上撒欢。结果,悲剧发生了,小黑狗一不留神冲到了机动车道,被一辆轿车撞了个正着,当场嗝屁。
这赵姓狗主人可急坏了,当天就跑到交警大队报案,要求车主赔偿数万块的损失。交警同志调查一番,却给了个出人意料的赵姓狗主人全责,车主不用赔一分钱!
这一下,狗主人不干了,大闹交警队,还投诉交警执法不公。结果呢,经过多方调查核实,交警队的结论依旧是:狗主人全责!
为什么呢?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遛狗必须拴绳,这是为了防止狗狗乱跑伤人或者影响交通。这次事故中,赵姓狗主人违反了规定,狗没拴绳,导致狗狗跑到马路上被撞死,所以他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送上相关法律法规干货:
法律法规 | 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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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动物防疫法》 | 第五十条:禁止携带犬只出户,或者虽然携带犬只出户外,但是未对犬只采取有效管束措施。 |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 第十条:遛犬人员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携带犬只外出,并采取措施防止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 |
法官解释:
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赵姓狗主人将未拴绳的狗带到公共道路上遛弯,不仅违法,而且将他人的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赵姓狗主人必须承担因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遛狗不栓绳,吃亏的是主人
各位养狗的铲屎官们,看到这个新闻可要长点心了。遛狗不栓绳,不仅会让狗狗面临危险,还会让主人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为了自己和狗狗的安全,一定记得出门牵好狗绳。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大家怎么看?
在你们身边,有没有见过遛狗不栓绳的情况?
如果你是赵姓狗主人,你会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观点和建议,咱们一起探讨一下文明养犬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