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妻子跳楼身亡,带出前妻闺蜜之女死亡旧案重查?
值得令人怀疑!因为许某某前妻闺蜜的女儿被杀案件,至今都没找到凶手,是一件悬案,而似乎许某某就是嫌疑人之一,不过警方因没有证据,就释放了他!
一、小女孩被害现场,曾出现一位神秘男性,疑似凶手!
悬案:在2002年的某天,刘女士(许某某前妻闺蜜)因有事把自己女儿留在了家里,晚上回来就发现了躺在卫生间死去的女儿。
1、其女儿尸体脖子右侧有口子,而且门窗都完好无损。
2、根据后来警方的调查,有目击者称今天下午有一位男性从刘女士家中走出,不过后来警方都没找到嫌疑人,该案就成为了悬案。
3、刘女士女儿遇害5天后,遗体火化,许某某在葬礼那天也出席了。
所以说,基本肯定就是这个神秘男性把刘女士的女儿杀害的,因为当天只有那位男性进入过刘女士的家里。
二、个人认为,从这3点细节看,许某某极有可能就是该案的凶手!
目前,针对曾经的悬案,警方已经决定重启调查,所以我们不必担心案会一直悬下去。针对这两起案件,许某某可疑的地方有这3点:
1、神秘男性:根据当时目击者的说明,那位神秘男性是一个一米七左右,体型偏瘦的人,而看看现在的许某某,不就是很瘦吗?所以就体型和性别上,许某某就有嫌疑。
2、熟悉的凶手:我认为刘女士女儿遇害案,一定是刘女士的熟人所为,
(1)因为神秘男性知道刘女士家里只有她女儿一人。
(2)而且神秘男性应该是刘女士女儿自己给放进去的,因为刘女士家里的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在其女儿遇害期间,刘女士家也没有异响,所以说基本肯定是熟人所为。又因为许某某出席了葬礼,所以许某某肯定是刘女士的熟人,他也更有嫌疑了。
3、许某某的凶狠冷静怎么来的?通过这次杭州女子失踪案件,我们也清楚了许某某的心狠手辣了,趁妻子熟睡之际下手,然后分尸抛弃,耗费警方近20天时间,才发现破绽,可见许某某的思维缜密、冷静、准备和熟练,没错“熟练”,我认为可能就是曾经杀害过刘女士的女儿却未被发现,所以他这一次才敢杀妻分尸,以为这一次也能做到完美无缺,从而成功杀人。
三、警方重启案件调查,可能采取的手段!
1、最快的手段,就是让许某某自己坦白了,就像这一次杀妻案,也还警方攻破了许某某的口供,他自己才承认的,不过我认为这种方法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现在关于许某某杀妻案的许多细节,他自己也是保密的,至于曾经杀害刘女士女儿,他也可能基本不会认罪。
2、利用催眠术,通过科学催眠,来让许某某自己说出这两起案件的细节,然后录制下来为罪证,不过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很难。
3、心理战术:其实,这跟第一种方式差不错,不过这里可以变通许多了,通过各种“威逼利诱”来增大许某某的精神压力,然后寻找其精神的突破口。
关于许某某前期闺蜜的女儿遇害案,因为时间过长,现在的警方已经很难再从物证入手了,从许某某身上着手,还是有一丝机会的,不过我相信警方会成功的!该文除引用正规报道外,其他多为作者所推测,可能存在问题,请见谅!
老婆出轨我把她打了有点严重会坐牢吗?
不见得会坐牢,不管是在医院还是派出所,各类人群在面对出轨事情的同时都会对受害者表示同情。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保持沉默!除非你老婆强烈要求报警立案,等伤残结果出来根据鉴定书才能执行。然而这种事情过错方自身以及她的家人也不愿意过分张扬。所以在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下一般是没有事情的。您的自身也需要考量这个婚姻的保留性!我曾经切身遇到这么一个事例,一个从小的发小他的老婆很漂亮,可是因为单亲家庭出生的某种复杂的情节原因一直很照顾自己的娘家,无形中成了伏地魔。只要她的母亲唉声叹气,不思茶饭,她就义无反顾的支援。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为弟弟买房买车竭尽所能!至于钱怎么来的我想大家都能猜到,纸包不住火。发小知道了一顿家暴不可避免。比较严重!但女方选择了沉默!后来我也去劝发小看在孩子马上高考的份上暂且忍下吧,再说嫂子的行为虽罪不可赦,但也情有可原,不然她也不见得会走这步!随着时间一切都过去,他们夫妻也和好如初!人生总要经历一些风浪,自己看开点,怎么都是那短暂的几十年。希望我说的能够让你参考借鉴!谢谢
男子因家庭矛盾杀害前妻后?
谢邀,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为何男子因家庭矛盾杀害前妻后,跳楼自杀?
先来了解整个事件的始末:
39岁的黄某是广东雷州某中学的教师,平时为人谦和本份。
但是,黄某的妻子却异常强悍,并且其妻子家人也是一丘之貉。因此黄某长期遭受妻子以及其娘家人的“欺负”。
主要也是因为双方家庭差距太大,据说妻子家是雷州市某医院院长的女儿。事发前一天还带其弟弟殴打黄某。
在这种情况下,黄某的内心早已对妻子产生了很强的仇恨感,但一直敢怒不敢言。
结果,一次次的忍让终究没有换回妻子的觉悟。结果黄某终于在沉默中爆发。
5月25日中午11点,黄某从学校回到家中,跟妻子又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而毒舌的妻子,丝毫没有祸从口出的意识,出口狠毒,直击对方痛点,丝毫不考虑对方的感受。
这天她的一些言语又戳到了黄某的痛处,于是黄某内心积怨已久的仇恨爆发了。
这次黄某没有忍住,而是冲进厨房拿起菜刀追砍妻子,妻子被砍后意识到这次黄某是真的愤怒了,一路往家门外逃跑准备向邻居求救,妻子从24楼逃跑到22楼,被黄某追上后,悲剧发生。
但是还没来得及求救,她就被黄某追上了,并最终被黄某以残忍的方式杀害。而黄某在杀死妻子以后,知道自己难逃法网,于是他从27楼跳楼而死。
一味的忍让并不能换回片刻安宁。结果妻子为自己的强悍付出了代价,黄某也会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死者已矣,除了黄某夫妻二人外,还有夫妻二人的两个孩子,他们同样是受害人。
仅仅半个小时,2个孩子就成了孤儿,孩子的将来又该何去何从?
现代人由于生活压力大,对情绪的管理能力较差。家庭语言暴力越来越多,语言暴力对感情的杀伤力丝毫不弱于肢体暴力。
笔者认为,二人相识是缘、喜结连理是份。夫妻二人相处应该学会换位思考,相濡以沫,学会包容和谅解。
此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语言暴力引发的惨案。希望夫妻之间紧守住各自的底线,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如果丈夫杀死了正在强奸妻子的人?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这种行为依据法律很可能会被判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不光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还可以保护他人的权益不受威胁。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之人算不算正当防卫当然算是正当防卫, 不光是在本案中在任何情况下作为一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妻子正在被别人强奸,他能不为之疯狂和愤怒吗?他做出的任何任何攻击行为都是很正常也是合理的。不管是造成对方是死亡还是致残都是自找的,这种情况下法律也会判属于正当防卫。你碰别人老婆触碰了一个男人的底线,这种行为无疑是逼着一头雄狮暴怒。所有判处正当防卫合情合理。
因为强奸凶手对其妻子进行强奸的犯罪过程中,违背了妻子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所有不管是当事人妻子还是作为施救者的丈夫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强奸发生中和发生后致人死亡所判处的结果不同大家要搞清楚,强奸在进行中致人死亡算正当防卫,而强奸发生之后至人死亡则不算,因为强奸已经结束说明犯罪过程已然结束,这个时候作为丈夫需要绝对冷静,这时候因为冲动致人死亡算是故意杀人。因为你并不是在阻止犯罪的过程中。因为只有当犯罪案件正在发生的时候才算是正当防卫的。
就好比大街上一个疯子在拿刀砍你的亲人,你出于救人的目的失手将疯子杀死,这种情况法律上会认定是正当防卫,因为案件在发生中如果去救人很可能别人没命,属于保护他人的权益不受威胁。但是如果疯子在杀人之后已经停止了犯罪行为,并且对别人已无伤害行为,这时候如果因为亲人被杀而愤怒的将疯子杀害,这样就不是在保护别人不被伤害,而是泄私愤故意杀人,会被判刑的。
什么样的条件被认为是正当防卫呢?1:有不正当的侵害案件发生过程中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妻子动手丈夫应该还手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男方还手是不合理的。
因为暴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无论是由女方还是男方发起。
暴力只会加剧冲突,伤害双方,并且可能造成长期的身心伤害。
应该强调性别不应成为是否还手的标准,而是应该强调非暴力沟通和解决冲突的方式。
在身体安全受到威胁时,寻求帮助和保护自己是可行的,但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如沟通、谅解和寻求专业的帮助。
重要的是培养尊重和理解的关系,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