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溯
劳荣枝,这个名字在近年来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其背后所牵扯出的系列案件令人触目惊心,20世纪90年代末,劳荣枝与法子英结为犯罪搭档,开启了一段罪恶之旅。
1996年,二人在南昌,劳荣枝以坐台小姐身份物色作案对象,将熊启义诱骗至出租屋,法子英用刀将其捆绑、威胁,最终残忍杀害,并劫取财物,随后,他们为谋取更多钱财,竟又前往熊启义家中,杀害其妻子和年仅2岁的女儿,手段之狠辣,令人发指。
此后,劳荣枝与法子英流窜至温州,故技重施,1997年10月,劳荣枝将梁晓春、刘素清骗至出租屋,法子英持刀威胁,二人遭抢劫、捆绑,最终梁晓春窒息死亡,刘素清虽幸免于难,却也遭受巨大身心创伤。
1999年,他们来到合肥,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歌舞厅坐台,结识殷建华,将其诱骗至出租屋,法子英为使殷建华尽快交出财物,竟当街残忍杀害小木匠陆中明,并将尸体藏于出租屋冰柜,以此威胁殷建华,殷建华虽被迫写下多张字条求救,却仍未能逃脱厄运,最终被法子英勒死。
法子英在作案后不久便被警方抓获,1999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而劳荣枝却如惊弓之鸟,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生涯,在这20年里,她改名换姓,辗转多地,先后在厦门、重庆等地生活,以美容顾问等身份隐匿于人群之中,看似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然而她身上背负的累累血债,却始终无法被时间掩埋。
庭审交锋
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厦门落网,这起尘封多年的案件再度走进公众视野,引发广泛关注,庭审过程中,劳荣枝与检方展开激烈交锋,每一个细节都牵动着公众的心。
劳荣枝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是受害者,声称被法子英胁迫参与犯罪,她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与法子英相识后,如何被法子英控制,称自己是法子英的“性奴”,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劳荣枝表示,每次作案她都是出于恐惧,害怕法子英对自己不利,才不得不配合其犯罪行为。
检方出示的大量证据却与劳荣枝的说法相悖,从一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法来看,劳荣枝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非处于被动地位,她利用自己的女性身份,在歌舞厅等场所物色作案对象,将他们诱骗至指定地点,为法子英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这一系列行为显示出她在犯罪过程中有明确的分工和主动参与的迹象。
在南昌案件中,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策划犯罪,在杀害熊启义后,劳荣枝还参与了前往熊启义家中实施抢劫杀人的行动,在温州案件里,劳荣枝同样积极参与,将被害人骗至出租屋,整个过程配合默契,合肥案件中,她化名接近殷建华,为后续犯罪布局,检方指出,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并非如她所说的那般被迫,而是与法子英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了一系列残忍的犯罪行为。
劳荣枝还试图以自己在逃亡期间的表现为自己开脱,称自己在逃亡的20年里没有再犯罪,努力生活,似乎在暗示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但检方认为,她的逃亡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的逃避,不能因为她在逃亡期间暂时没有新的犯罪就忽视她之前犯下的滔天罪行。
法庭上,受害者家属的悲愤情绪也令人动容,熊启义的亲属,在多年后再次面对与案件相关的场景,仍难掩心中的伤痛,熊启义的老母亲,已至垂暮之年,提及儿子一家惨遭杀害的场景,泣不成声,温州案件中梁晓春的家属,同样表达了对劳荣枝的强烈谴责,他们认为,劳荣枝的行为给多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使他们承受了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争议焦点
劳荣枝案在社会上引发了诸多争议焦点,这些争议不仅涉及法律层面,也关乎情理与道德。
从法律层面来看,争议的核心在于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以及她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强调劳荣枝是胁从犯,认为她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在犯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律师指出,劳荣枝在与法子英相识初期,可能受到法子英的暴力威胁和精神控制,导致她不敢反抗,只能听从法子英的安排参与犯罪。
众多法律专家和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判断是否为胁从犯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标准,虽然劳荣枝声称被胁迫,但从案件事实来看,她在多起案件中积极参与犯罪策划和实施,并非完全丧失自主意志,她主动在娱乐场所物色被害人,这一行为显示出她对犯罪行为有一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犯罪过程中,她有足够的机会摆脱法子英的控制,比如在逃亡期间,她完全可以选择向警方自首,终止自己的犯罪生涯,但她却选择了继续逃避法律制裁,从法律严谨性角度分析,劳荣枝不符合胁从犯的构成要件,应当以主犯的身份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情理层面,公众对劳荣枝案也存在不同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劳荣枝在法庭上表现出的“柔弱”形象,以及她声泪俱下讲述自己所谓“悲惨遭遇”的行为,让人在情感上产生一定的同情,毕竟,一个女性在长达20年的逃亡生涯中,心理上必然承受着巨大压力,她在逃亡期间似乎试图重新开始生活,努力融入社会,这让一些人觉得她或许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对她的量刑是否可以适当从轻,给予她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但更多的公众则对劳荣枝表示强烈愤慨,他们认为,劳荣枝所参与的犯罪行为极其残忍,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打击,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包括年幼的孩子,都在她和法子英的恶行下失去了生命,这种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劳荣枝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她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果对她从轻处罚,不仅无法告慰受害者家属的在天之灵,也会让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劳荣枝案还引发了对于司法公正和舆论监督关系的讨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体的广泛报道使得案件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舆论对案件的走向产生了一定影响,舆论监督能够促使司法机关更加谨慎、公正地处理案件,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防止司法不公的情况发生,也有人担心舆论的过度介入会干扰司法独立,使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外界舆论压力的影响,无法完全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如何在保证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合理引导舆论监督,成为了劳荣枝案带给社会的一个重要思考。
判决意义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这是一份迟来的正义,多年来,他们一直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在漫长的等待中,始终期盼着法律能够还他们一个公道,劳荣枝的一审判决,让他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给他们受伤的心灵带来了一丝慰藉,虽然逝去的亲人无法复生,但法律的严惩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对受害者权益的重视,也让他们在悲痛中获得了一丝正义得以伸张的欣慰。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一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劳荣枝案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对劳荣枝作出死刑判决,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严重刑事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向全社会表明任何人触犯法律底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一判决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进一步明确了在共同犯罪中,即便犯罪嫌疑人试图以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但只要其参与犯罪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社会层面,该判决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劳荣枝案的广泛传播,让公众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它告诫人们,无论犯罪后如何逃避,最终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也提醒社会各界要关注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判决也让公众更加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增强了社会对法治的信心,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尽管劳荣枝随后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11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严谨态度,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劳荣枝案最终落下帷幕,但它所引发的思考和讨论,将继续在社会上回响,时刻提醒人们要敬畏法律,珍视生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