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伙计们!
前阵子内蒙古又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煤矿事故,这次可是闹大了,导致53人死亡。这事儿一出来,就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小编,我自然不能置身事外,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这起事故背后的那些事儿,看看究竟是谁该为这些逝去的生命买单!
谁该对安全事故负责?
这起事故性质恶劣,造成这么大的伤亡,肯定有人要承担责任。根据调查,事故原因是企业在井工转露天技改期间边建设边生产,违法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冒险蛮干,相关部门监管执法不力,地方党委政府失职。
也就是说,这责任啊,从企业到施工单位到监管部门再到地方政府,都脱不了干系。
企业为何违规冒险?
好好的煤矿干嘛要违规改造,这不是找死么?其实,企业违规背后也有苦衷。一是收益诱惑,露天煤矿比井工煤矿建设成本低、效率高、利润大;二是业绩压力,企业为了完成指标,铤而走险。
施工单位为何不合格?
施工单位不合格,说明监管不力。为啥不合格的单位也能拿到资质?要么是花钱买资质,要么是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不严,导致劣质施工单位横行,是事故发生的隐患。
监管部门为何失职?
监管部门失职,主要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明明知道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要么是懒政怠政,要么是渎职腐败,失职就是失职。
地方政府为何失察?
地方政府失察,说明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可能是平时只顾着经济发展,忽视了安全管理;也可能是存在利益输送,对企业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失察就是失职。
小伙伴们,事故调查已经结束,责任人也陆续被追究,但这起事故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你们认为,如何才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观点,共同探讨安全生产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