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规范,机房建设的四大要求是什么?
机房建设四大要求是什么?下面由广州莱安给大家介绍介绍:
一、电力系统要求。
1.供配电系统应为电子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预留备用容量。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由专用配电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且应提供严格意义上的双回路供电。。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低压配电系统不应采用TN-C系统。
4.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5.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动力设备与电子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应由不同回路配电。
6.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电应采用专用配电箱(柜),专用配电箱(柜)应靠近用电设备安装。
7.电子信息设备的电源连接点应与其他设备的电源连接点严格区别,并应有明显标识。
8.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配置后备柴油发电机系统,当市电发生故障时,后备柴油发电机应能承担全部负荷的需要。
9.市电与柴油发电机的切换应采用具有旁路功能的自动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检修时,不应影响电源的切换。
10.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现有用电量为:50Kw/h,如果扩大到全市各单位,预计10倍计算量为:500Kw/h(只是概略估计)。但是为了将来的用电需求,尽量加大电力供应能力。
二、消防要求。
1.一般规定。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机房的等级设置相应的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以及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执行。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应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机房中的变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池室,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2.消防设施。
(1)采用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种火灾探测器,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
(2)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动作之前,联动控制关闭机房的风门、风阀,并应停止空调机和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等。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水强度、作用面积等设计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静电、防雷与接地要求。
1.静电防护。
(1)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值应为2.5×104~1.0×109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2)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工作台面宜采用导静电或静电耗散材料。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4)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cm2。
2.防雷与接地。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2)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电子信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方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易受干扰的频率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和规模确定。
四、机房监控要求。
1.一般规定。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各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机房的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以及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执行。
(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宜采用集散或分布式网络结构。系统应易于扩展和维护,并应具备显示、记录、控制、报警、分析和提示功能。
(3)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可设置在同一个监控中心内,各系统供电电源应可靠,宜采用独立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源供电,当采用集中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源供电时,应单独回路配电。
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
(1)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宜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和控制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空气质量,应确保环境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运行要求;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有可能发生水患的部位应设置漏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强制排水设备的运行状态应纳入监控系统;进入主机房的水管应分别加装电动和手动阀门。
机房专用空调、柴油发电机、不间断电源系统等设备自身应配带监控系统,监控的主要参数宜纳入设备监控系统,通信协议应满足设备监控系统的要求。
A级和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主机的集中控制和管理宜采用KVM切换系统。
机房空调国家标准?
如果里面的设备比较重要,发热量大,对环境的要求(如温度、温度、防静电等)较高,同时设备的价值(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也很高,那是一定要配置空调了,最好用机房专用空调,精密空调,恒温恒温的那种。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也最好要配置普通的柜式空调。至于空调配置的大小,要根据机房空间的大小和设备的发热量来计算了。
信息机房防雷接地标准?
1、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组接地,即: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值≤4 欧姆; 安全保护接地 PE,接地电阻值≤4 欧姆; 计算机直流接地 TE,接地电阻值≤1 欧姆;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4 欧姆;
2、计算机机房宜采用四种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1 欧姆。
3、机房使用低压电力电缆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屏之前,应分别就近 对地加装避雷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每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避雷器。交 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雷电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
4、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无线通信天线塔上应设避雷针,塔上的天馈线和其他设施都应在其保护 范围内。
(2)避雷针的雷电流引下线应专设,引下线应与避雷针及塔基接地网相互焊 接连通。
(3)天线塔上的天线支架、框架、航空标志灯架、馈线走线架都应良好接地; 天线馈线及塔灯控制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塔顶及进机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走线架上塔的天线馈线,应在其转弯上方 0.5~1m 范围内作良好接地;在进机房入口处,天线的馈线应对地加装馈线避雷器,塔灯控制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分别对地加装氧化锌无间隙避雷器,零线直接接地。 (4)天线塔位于机房建筑物旁边时,天线塔的接地网与机房地网之间,至少应有两处(间隔 3~5m)相互焊接连通;当天线塔位于机房建筑物屋顶时,金属支承杆和雷电流引下线应至少在两个不同方向与屋顶的避雷带可靠连接。(5)机房屋顶应设避雷带和避雷网。避雷网的网格尺寸宜满足要求,并应与 避雷带一一焊接连通。
(6)建筑物的雷电流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应大于 18m;该引下线 可利用机房四角柱内两根以上主钢筋,上端与避雷带、下端与地网可靠焊接连通。 机房屋顶上的其它金属设施亦应就近与避雷带焊接连通。
(7)避雷网的网格、城区内的基站、控制中心或山顶上的基站、控制中心屋 顶装有天线、天线塔、烟囱、风管或其他突出物时,应在其上部安装避雷针或架 空防雷线,使屋顶上所有物体都在其保护范围内。
(8)由屋顶进入机房的馈线,应采用具有金属外护层的电缆,其金属外护层 在进机房入口处,应就近与屋顶避雷带焊接连通,电缆内的芯线应在入口处一一 就近对地加装保安器(9)机房内所有通信设备及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通信设备所设 防雷保安器的接地端以及其他金属构件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
电梯机房高度有没有什么规范依据?
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1,供活动区域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米
2,工作区域,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0.5*0.7米的面积净高不应小于2米
3,为了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在必要的地点以及需要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0.5*0.6米的面积净高不应小于2米
4,电梯驱动主机旋转部件的上方应有不小于0.30m的垂直净空距离
c类机房承重标准?
规范规定为2千牛/平米(约200公斤/平米)活荷载(人员、办公家具等重)。固定荷载为楼板重、板底及版面抹灰荷载,根据设计板厚不同(一般多在100--200毫米范围)大约在3.5--6.0kn/平米(约350--600公斤/平米)。合计约为5.5--8.0kn/平米,约550--800公斤/平米。
由于施工时水泥等材料一般有安全余度,设计时钢筋也多有偏高倾向,所以实际承载能力可能略高于设计承载能力。建筑使用中,偶尔短时间少量超设计值一般不会有事,但不宜短期太超重或小量长期超重,以免影响结构安全或减少建筑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