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香港最高是什么官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官职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领导人,负责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行政长官的职责包括领导行政机关、任命和罢免公职人员、签署法案和预算案等。行政长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并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官职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领导人,负责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行政长官的职责包括领导行政机关、任命和罢免公职人员、签署法案和预算案等。行政长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并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